导言
国家财政与计划部内阁秘书通过 2021 年第 163、164 和 165 号法律公告对有关个人养老金计划("IPPS")、职业退休福利计划("ORBS")和伞式退休福利计划("URBS")的法规进行了修改。我们对这些变化分析如下。
常见变化
如果退休福利计划指定了一家信托公司,该信托公司现在不得指定与其有关的服务提供商为该计划提供服务。信托公司不得再委任与信托公司有所有权、董事或雇佣关系的管理人、基金经理、保管人或核准发行人。这一变化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养老金计划运作中的利益冲突问题。然而,受托人和托管人、基金经理和管理人的角色是相辅相成的。因此,允许关联方或同一实体提供互补功能所能获得的效率并没有实现。因此,这增加了计划的行政成本,减少了可分配的投资收入,最终偏离了为退休人员提供可观养老金的主要目标。
现在,计划成员在提前退休时,只能从其计划缴款中提取退休金和投资收入总额的一半。政府在其政策声明中指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雇员在退休时有一笔退休基金作为后盾,从而起到缓冲作用。但是,如果成员自己向个人养老金计划缴费,如果成员提前退休,他们仍然可以提取全部退休金和投资收入。
具体变化
个人养老金计划现在必须提供缴费的即时归属。这符合 2019 年《退休福利(公平对待客户)准则》的规定。此外,这一变化还使 IPPS 与 ORBS 和 URBS 保持一致,因为 ORBS 和 URBS 已经规定了福利的即时归属。职业退休福利计划可以是界定福利计划,也可以是界定供款计划。固定福利计划保证其成员在退休时领取指定的退休金,通常与工资和工作年限挂钩。固定缴款计划不保证支付养老金。固定缴款计划将雇主和雇员的缴款集中起来进行投资,并利用投资收益提供退休福利。
规定福利计划必须每三(3)年由精算师进行一次估价,以确保它们能够履行其对特定养老金的承诺。最近的变化延长了向退休福利局和计划发起人提交精算估值报告的期限。界定福利计划现在可以在财政年度结束后六(6)个月内提交报告,而不是五(5)个月。
最后,为了防止误解有关成员在受雇期间可以提取其福利的规定,也做了一些修改。以前关于雇员退休储蓄计划的规则似乎意味着,如果雇主为其雇员的利益加入了另一个雇员退休储蓄计划或建立了一个 ORBS,雇员将被允许从先前的计划中提取其福利。
结论
计划需要根据新条例审查和调整其信托契约和计划规则。我们将随时向您通报影响退休福利计划的任何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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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简报重点介绍立法和政策变化,仅供一般使用。它无意在发送者和接收者之间建立律师-客户关系。它不构成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在未事先征求律师意见的情况下,您不应根据本法律更新中所包含的任何信息行事或依赖这些信息。